2006年1月26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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余杭摄影家著作权案画上句号
本报记者 曹志男

  本报讯 杭州市余杭摄影家桂国栋状告上海市摄影家协会著作权纠纷一案,近日画上了圆满的句号(本报2005年10月10日曾以《余杭摄影家“六亲不认”告“娘家”》为题报道)。
  在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的主持下,纠纷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:被告上海市摄影家协会当场支付给桂国栋人民币25000元,原告桂国栋撤回起诉。至此,这场由摄影家状告“娘家”的官司以原、被告双方握手言和而告终。